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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在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内发表异议的说明
中国普法网经授权开设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 根据司法部发布的司法考试公告,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在本区提出并说明理由。
根据主管机构的要求,网友在“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发表异议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 异议专区仅供网友发表异议使用。网友关于试题、考试的讨论,请在本社区司法考试区域发布。 2、 异议专区按照司法考试试卷卷次(卷一、卷二、卷三、卷四)分为四个区,每个区按照试题题号发布了主题帖,请网友在各个试卷区找到相应题号的主题帖,采用跟帖回复的形式对该试题发表异议,无需另行发布主题;发布的异议和试卷、题号不符,视为无效异议。 3、网友发表异议,请说明异议理由;如果已经发布的异议的观点理由和网友的异议观点理由相同,请各位网友不要重复发布。 4、为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异议专区内容需先审核后发布,因此可能会产生一定延迟,请各位网友谅解,同时不要重复发布同一内容。 5、异议专区开放时间为:9月22日00:00——9月28日24:00。
中国普法网祝广大考生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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