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育在线
网络课堂 | 教学公告 | 试卷一 | 试卷二 | 试卷三 | 试卷四 | 真题解读 | 法条解读 | 案例分析 | 资料下载
首页 | 本网动态 | 考试资讯 | 报考指南 | 专家视点 | 法律新闻 | 法律法规 | 经验交流 | 司考论坛 | 网上书店
位置:首页 报考指南
我的学习课堂  会员登录  新用户注册
推荐:党校函授本科能否参加司考?
党校函授本科能否参加司考?
[ 作者:好前程  来源:法律教育在线 ]

  中央党校函授本科毕业生,能否报名参加司法考试?

  对于教育和学历文凭的认可、管理和解释,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职权,司法部不能对学历种类和效力进行解释。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学历条件,是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中有关法官、检察官任职和律师执业的学历条件确定的。“三法”规定的学历,均以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的学历为准。

  关于高等院校的定义,《高等教育法》第68条已有明确规定。该规定的具体涵盖范围,在司法部发布的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中已有表述。根据法律规定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历的有关规定和解释,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范围为:

  (1)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所颁发的学历证书;

  (2)通过高等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3)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教育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

  司法行政机关在组织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只能依据法律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认定。凡不属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均不符合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

责任编辑:lawedu24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About us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加盟合作 | 联系方式
copyright(C) 2005 lawedu24.com V3.0,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教育在线 www.lawedu24.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587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