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育在线
网络课堂 | 教学公告 | 试卷一 | 试卷二 | 试卷三 | 试卷四 | 真题解读 | 法条解读 | 案例分析 | 资料下载
首页 | 本网动态 | 考试资讯 | 报考指南 | 专家视点 | 法律新闻 | 法律法规 | 经验交流 | 司考论坛 | 网上书店
位置:首页 网校动态
我的学习课堂  会员登录  新用户注册
推荐:2006国家司法考试考试结束3日后公布参考答案
2006国家司法考试考试结束3日后公布参考答案
[ 作者:好前程  来源:法律教育在线 ]

 

为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进一步增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透明度,司法部规定: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结束后,司法部将在考试结束次日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考试结束3日后公布试题参考答案。 

      司法部2日公布的公告明确,应试人员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自试题、参考答案公布之日起至9月26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在该网站“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中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司法部将组织专人收集、整理各方面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的意见,并在试卷正式评阅工作开始前提交专门成立的“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 


合格分数线将由司法部商最高法、最高检确定公布 

      司法部2日发布的一个公告说,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公布。 

     司法部明确,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应当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责任编辑:eduyml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About us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加盟合作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2005 lawedu24.com V3.0,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电话:010-51296168、51296158  QQ:309030144  E-mail: lawedu24@126.com
法律教育在线 www.lawedu24.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587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