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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考战略 司法考试共600分满分,你需要的只是及格分数,而不是满分。前三张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尤其多选、不定项为胜负的关键。前三张试卷的分数一定要达到300分以上,因为试卷四中,我相信谁也不敢说肯定能达到100分,用前三张卷的分数来弥补试卷四的不足,想在3个月时间里大幅度提高试卷四的分数是很难的。 二、选购材料 1、 教材要买一套。 2、 学习资料重点购买民法、刑法方面的,别的可以少买。(民法、刑法方面的辅导书,个人推荐李建伟的民法62讲和阮齐林的刑法课堂笔记,仅供参考。) 3、 练习资料真题练习要占大头。 5、 对于新修改的法律,要买增补版来解决。新增法规的出题往往呈表面化,难度偏低,但这方面的真题找不到。 6、 法条买《重点法条解读》即可。 三、试卷中各科分值 注:是本人根据历年真题毛估的,仅供参考。 试卷一 法理20分 宪法20分 法史12分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12分 以下几项属三国:每年约占50分 国际公法14分 国际私法16分 (这几年调低) 国际经济法20分 以下几项属经济法:约占40分 反不正当竞争法3分 审计法3分 银行法6分 证券法3分 消法、产品法3分 税法2分 房产法5分 环境法2分 劳动法3分 试卷二 刑法85分 刑诉 80分 以下几项属行政法:约占35分 行政法(基础知识) 4分 行政处罚法4分 行政诉讼法15分 国家赔偿法7分 行政许可法5分 试卷三 以下几项属民法:约占90分,加上与其有联系的共150分左右,当然与其他科目有重复。 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 28分 合同法 35分 担保法 12分 婚姻法3分 继承法3分 著作权法5分 商标法5分 专利法5分 以下几项属商法:约占50分 破产法1分 票据法3分 保险法3分 海商法3分 外商独资企业法3分 中外合资企业法1分 个人独资企业法2分 合伙企法法2分 公司法 30分 民事诉讼法 80分 仲裁法 10分 试卷四 论述题50分(其他略) (分值极少的有) 环境法 婚姻法 继承法 破产法 票据法 保险法 海商法 劳动法 税法 行政监察法 审计法 合伙企法法 三资法 四、复习时间表 第一阶段,800个小时以上从法条间的联系中去把握法条和考点,更多的是掌握法条,精确地记忆。 第二阶段,到了8月初至9月初要转入作题,按照司法考试全真的一个试题的安排,四张卷要有两至三套的全面模拟,通过全面模拟一方面了解司法考试在各卷中试题的分布情况,另一方面也了解一下自己的学习状态。 第三阶段,到了9月初离考试还有15天的时间,不要进入一个全面复习的状态,因为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司法考试有一个稳定的重点,因此建议这个阶段进行重点突破,关键在考前黄金阶段建议考生对知识点的体现做一个重点的复习,对薄弱环节要突破,对自己的错题、错点要有一个针对性的复习。 五、历年真题的重要性 让我们分析一下,题目是如何产生的,一般所有的题目都来自题库,题库的的题目很多,几乎涵盖所有知识点。而选题配题的原则是先重点,后次重点,再非重点,显然重点永远是第一位的 ,而且重要的知识点在整个司法考试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如去年占到85%的分数。考生想取得理想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理所当然地需要把精力放在重点上 ,同时重点的内容相对于次重点和非重点,是相当有限的,只占到整个知识点的20%左右。 帕瑞托是意大利的一位经济学家,他的法则就是我们熟悉的8/2原则。他认为20%的目标具有80%的价值,而剩余的80%的目标只有20%的价值。即重要的少数和不重要的多数。为了赢得有效的管理时间,应该根据价值来投入时间——把时间投入到有较大意义的目标中去。当琐细的事情花去大量时间的时候,也就没有了效率,不会产出太多成果。 所以80%的精力和资源都要用到20%的有价值的部门上,在司法考试中, 20%的重要知识点占据了85%的分数,我们理所当然把80%的 精力放在这20%的知识上。所谓“要用到刀刃上”,就是这个道理。可以说,掌握了这部分内容就把握了司法考试的根本,就有了必胜的把握。 既然每年都要考察这20%的重要的知识点,每年都会重复这些考点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情。此外,有些出题的老师是很忙的,在很忙条件下,要保证题目的质量,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往届的真题改头换面,甚至都没有变化,照搬上去。历年都有重复题目的情况就不足为奇了。 六、消化法条的方法 根据以往的惯例,司法考试入围的法律、法规共有110个,司法解释约50多个,其中包含法条12000多条。但每年考试真正涉及的法条只3500条左右,占全部法条总数的37%左右,其中重点法条2000个,约占总数的17%,次重点法条约1500个,占总数的13%左右,在这3500个法条中还包括同一内容涉及的不同法条,真正核心的法条也就2000条左右。将这2000个法条弄通,也就掌握了考试85%的分数。 法条最好买《重点法条解读》,对我们的学习肯定会有帮助,但倘若认为学完这本书就可以应付考试则走入了认识的一种误区,把《重点法条解读》的条文用简要的字母数字打上标记,每次复习时很容易找到相对应内容,尤其对于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联系理解极为有效。需要在该看书时将打已会重点、未会重点打上记号,以后再看书就看未会重点要看三遍以上,理解第一,切忌死背。 七、各科的具体复习方法 试卷一 法理没有法条可遵循,大家学习时要牢牢抓住教材。法理部分对于非法本考生来说比较难,平时法律素养的积累与沉淀较为重要,概念是重点内容,要领会法理的基本精神,但是很多同学都觉得很枯燥,没仔细看。但是对于应付司考我的想法就是:法理其实就是那么几个重点基本知识点,要反复研究真题,因为每个知识点都会有详细的解析,而解析中的一些内容往往会成为来年的考点,所以研究真题,分析真题至关重要。 法制史没有法条,只能看书,这部分内容少,出题简单,考生朋友一定得尽量拿到这些分。 宪法类只要把法条牢牢记住即可,理论不多,内容简单,不难,分值低。重点主要集中在一是各国家机构的职能区分,特别是人大,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家主席之间。二是四次修宪的区别。三是选举制度。宪法能拿80%以上的没问题的。 经济法考点细而法条多,看法条足够应付考试,没必要看书,书中的很多理论对于应付司考太多余了,其特点也是模棱两可的东西少,熟记那些重点法条和分析历年试题绝对绰绰有余。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考查简单且细致,应以看法条和做题为主。基本要考的也就那几个方面:有关任命,辞职,回避,律师法实施状况的检查等,总是与这个职业的道德思想息息相关。 国际公法最为简单。但具体而言,考点很散,几乎没有绝对的重点,每章都有考点,几乎每一年的卷子都涉及七章以上的内容。 国际私法分值不多,很容易,主要是考察我国法律的规定,法条很有限,重点很突出大家只要把教材好好看看,可以说分数拿到没问题,这个公认,但国私主要讲的是法律的适用,不要与民诉的涉外管辖混淆。还有国私与民通意见的涉外部分两者做个比较来复习来背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国际经济法较难,考点主要集中在国际货物买卖法(贸易术语每年必考)、国际货物海上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支付。其他如国际货物航空运输与保险、铁路运输与保险、国际金融法、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国际税法、国际经济组织、政府管理贸易的法律制度等出分可能性太小,别看也可。 试卷二 刑法属实体法,应当看书与看法条并重,近年来直接来源于法条原文的题目较少,往往都需要深思才能确定正确选项,还有些内容颇有些理论深度。总则是绝对的重点,总则部分是整个刑法体系的核心,熟练核心才能运用好分则,分则条文繁杂,要区分重点,比如,常见多发犯罪、易混淆罪名、疑难犯罪,这些均是重点。复习分则,还要掌握规律,任何犯罪都是由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这四部分构成的,另外,区分犯罪的特殊情形。以总则为基础进而提炼分则的重点内容。对于分则的具体量刑,我感觉应当把主要的几种罪的量刑记住,如抢劫罪。刑法是主要考定罪的,量刑方面很少涉及。 刑事诉讼法属程序法,考试题目比较简单、细致,看法条的效果远胜于看书,只要记住法条应该能够拿高分,而对于诉讼法的复习,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不断重复记忆、强化训练。 行政法没有统一的法典,内容很有意思,大家都愿意学,也有很多案例性内容,学习时要牢牢以法条为主,因为它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理论分值占20%,一部分为法条分值占80%。基础理论大家只要把重点的一些原则、概念搞清就可以了。 法条主要是:《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及各种司法解释。其中,行政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复习方法相似。 试卷三 民法分值占的最多,地位最重要,也是最难的一门学科,有人说:“得民法者得天下”,它有许多题目并不是直接出自法条字面,而是出自隐藏其后的理论,所以必须将看书与看法条相结合才行。要熟悉民法的每一部分,重视理论研究,教材的阅读是必不可少的,没有哪些内容不是重点的,最好都重点把握,注意不是死记硬背,而是理解。具体方法: 第一步,把书看一遍,同时遇到有关法条内容,翻法条。第二步是做练习,一边做一边翻书,翻法条,是为了理解法条;第三步,背题、背书、背法条,经过前两个步骤你应巩固成果,只是记住意思,别死背;第四步,整理思路。 笔者闲谈一下民法应试解题的一些具体方法与技巧 1.所考题型部门法的识别与判断。即首先确定本题所考的知识点是否属于民法学的内容,这一点还是比较容易判断的。一般说来,能够与民法学产生混淆的部门法有民事诉讼法、行政法、经济法的一些内容等。近年来司考命题中跨部门法的题型不足为奇,将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的知识点放在一起考,也是合乎生活与法律事实的;民法与行政法的案例题有时也有混淆的可能性,迷惑人之处在于一些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关系较难确认,究竟是纵向关系还是横向关系,不易识别。民法与经济法的一些部门也可能产生混淆,如合同法中的买卖合同与产品质量法的混淆。 2.找准“题眼”,提取信息,缜密分析,构建民事法律关系。找准“题眼”,即所谓确定该题所考的知识点或民事法律制度。近年的考题中,直接考查知识点或简单地考一个知识点的题目已经较少,更多的是绕个圈子命题,而且一个题目往往涉及几个相关知识点。找准“题眼”,就等于做对该题的一半,避免全盘皆输的“悲剧”发生。提取信息,即善于从题干中发现与“题眼”相关联的法律信息,这些信息往往涉及所考法律制度的定义、典型特征、构成要件等。找准“题眼”与提取信息是两个相辅相成、难以分开的过程,但又不完全相同:找准“题眼”是根据所提取信息进行的初步判断,而对问题的最终解决尚需进一步提取更详尽的信息。缜密分析、构建民事法律关系,就是根据所考的“题眼”,考查民事法律制度,全面收集对该制度有意义的法律信息,运用已掌握的法理知识,构建民事法律关系,进而把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上述思维过程对于卷四中民法案例题的作答更应如此,而对于卷三中的民法试题的作答而言,可能要简化一些,或者是杂糅在一起。 3.“因法设题”与“因题找法”。“因法设题”是司法考试命题者的一种命题思路,其含义在于:命题者一般是先在头脑中确定要考查的内容与知识点,然后检讨所要考查知识点所适用的法条,并根据法条具体设计考试的题目。“因题找法”要求考生应把握命题者的命题思路,答题时针对性地采取一种逆向的思维方式解题。实践证明,上述解题思路是有效可取的。 4.解答卷四中民法案例分析题时,一定要理清思路,通盘考虑后再统一答题。由于卷四的考查要求显然高于前三卷的考查要求,它要求考生自己给出问题的答案,而不是让考生去选择问题的答案。许多考生在平时复习时,往往是在头脑中一形成抽象、模糊的大致答案后,就急于翻看参考答案,而且基本上没有动笔的习惯,所以导致大多数考生在考场上答题时眼高手低,对问题似是而非、思路不清。结果试卷上前涂后改,大大降低了第四卷的得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理清思路,对所考问题通盘考虑后再一并解答。而这一做题思路与习惯的形成有待于平时练习时严格的自我要求,练习时要事必躬亲,勤于动笔。 商法考点细而法条多,看法条足够应付考试,没必要看书,然后做做配套习题和真题,这部分在决定复习时可以先看一遍,在考前再突击背一下,让自己在心里有底。 民事诉讼法还有仲裁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复习方法相似。题目比较简单、细致,看法条的效果远胜于看书,只要记住法条应该能够拿高分。 八、案例的复习及应试方法 案例分析题一直是考试中平均得分最低的,也是令许多考生望而生畏的题型。很多考生在考前复习中就怕做案例分析题,在实际考试中更缺乏自信,答题时往往感到一片茫然,不着边际,因此低分的结果在所难免。 案例公认的出处范围有:民法通则及司解、担保法、合同法、专利法、继承法、刑法、刑诉法、民诉法、仲裁法、公司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国际经济法以及律师法。 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应试: 1确定本案例分析题考的是哪一个部门法的内容。 2确定考查的是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使思考的范围就大大地缩小了。 3详细分析案情,并不急于书面作答。 4不要忽略案例中任何一个有法律意义的信息,一定要对之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和敏感。 5“因题找法”的思维习惯,即确定了欲考查的内容,而后迅速在脑海中寻找所欲适用的法条。 6找到法条后,决定书面答案,并统筹考虑全案各种情况,上下对照,在卷面上写下。 对案例进行复习,可买张能宝主编的那本,通过分析案例把握重点和难点,掌握解题方法,案例所反映的是一些基本而又重要的知识点。 九、法律文书写作的应试方法 04年没考司法文书,所以不是每年都考。不能只看结构,各种重要文书过一遍,要印象深刻。不要轻易放弃,让自己多写写,争取拿满卷四中最好拿的分数。 十、论述题具体解题步骤 我拿到卷四先看最后一道题,发现不是预测中和传说中的,意识到得分机会来了。但没有注意到它的分值,所以从第一题按部就班顺利做到第五题,这个过程中潜意识一直在思考第八题。作完第五题再翻第八题骤然发现30分值,这时时间只剩下一个半小时。立即决定舍掉第六、七题,保住第八题。匆匆花了二十分钟把第六、七题要点答完后,按照下列步骤,用了一小时五分钟答完第八题: 1.通读一遍题干(许多知识点涌入脑海); 2.按照刑诉为公检法找错的办法逐句找出涉及的各个部门法的知识点并用铅笔标在相应空白处。 3.再通读一遍题干,同时补充疏漏的知识点。 4.用了整整十分钟考虑: ⑴立意——确定从法理角度而不从行政学角度来论述,因为行政法有具体规定和法条,如果记得不准确出现“硬伤”就肯定会丢分;而法理阐述只要不是过于荒谬,能够自圆其说就不会丢分。 ⑵确定论点——在法理知识点中确定3个相对熟悉、论据相对充分的论点(由于理论功底差,3个论点才能凑够篇幅)。 我确定的三个论点依次是: 法治社会与权力制约 法的价值追求与价值判断 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传统 ⑶选择论据——题干直接涉及的,可以引申展开的。 在“法治社会与权力制约”中,选择权利本位,以及行政行为必须符合程序法定和主体法定的条件作为论据。 在“法的价值追求与价值判断”中,选择自由位阶高于秩序,以及宪法、刑法、民法、特别是行政法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作为论据。 在“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传统”中,选择因受中国两千多年根深蒂固封建文化的影响,媒体、大众尊重他人权利的意识淡薄,由此而引发的社会道德危机作为论据。 5.根据上述论点、论据,稍稍结合本题题干内容,尽量不涂改地写成文字。 为醒目起见,把三个标题下都划了横线。 尽量用“法言法语”,诸如:“以法为器”之类。 创造“亮点”。在论述自由位阶最高,反映人性本质追求时,引用了辅导教材中的一句名言“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考后查书,方知系马克思所言)。 6.检查字数,每行字数×行数,粗算字数插不多。再加结尾段:“综上所述……(主要论点换个说法,换些修饰语再说一遍)。”结尾句:“法律人任重而道远”(和判官套近乎)。 7.用橡皮将铅笔标的知识点涂掉。最后检查一遍是否有漏字、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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