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当涂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当涂县教育局原副局长兼当涂第一中学校长承良惠涉嫌受贿案,日前已作出判决:承良惠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并追缴其尚未退出的赃款人民币15万元。
被告人承良惠在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兼当涂一中校长期间,承接当涂一中工程的苏某以及学校教师张某等,多次送给承良惠现金合计44.6万元和价值1.3万元的物品。鉴于承良惠有自首、立功情节,且自愿认罪并退出大部分赃款,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