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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8岁的李小莉和金阳红曾是多年朋友,以前二人还是同事。10年前,金下海经商,在道里开了家美容院,而李一直没什么固定职业。平时二人关系特别好,几乎无话不谈,李还常到美容院帮忙。一起逛街时,金见李相中什么衣服不舍得买,也主动买来送她。
2004年6月1日,金在外地谈生意,突然接到李的电话,说自己在道里相中一套特别便宜的住房,只差一万元钱,如不赶紧交钱买下,第二天就可能被别人买走。金便委托另一好友曲燕赶紧把一万元钱给李送去。
李小莉接过钱后,给曲燕写了一张借条,让她转交给金阳红。因曲从没见过李,虽然看到借条上李的签名十分潦草,和上面借款的字迹相差悬殊,甚至无法辨别字体,但一想到是金的好朋友,也就没在意。事后,曲将借条交给金。金看到借条上潦草的签名,想到和李的关系,也没认真辨别。
自从借完钱后,李小莉再也没主动和金阳红联系过。2004年11月,金有事想找李,可怎么打李的电话却始终关机。金找到李的住处,得知房子已卖给了别人。
2007年初,金阳红拿出李小莉的借条仔细看,才发现借条签名并不是李小莉,而是“季莉”。今年5月,金打听到李小莉的电话,便给她打了过去。电话中,李不承认向金借过一万元钱的事,金只好打电话报警。
8月6日中午,道里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道里一饭店内将正在就餐的李小莉抓获。据李交代,卖了房子后,她一直在哈市,并在道里区买了一栋新住房。她承认当时没在借条上签自己的真实姓名。
目前,李小莉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哈尔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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