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育在线
网络课堂 | 教学公告 | 试卷一 | 试卷二 | 试卷三 | 试卷四 | 真题解读 | 法条解读 | 案例分析 | 资料下载
首页 | 本网动态 | 考试资讯 | 报考指南 | 专家视点 | 法律新闻 | 法律法规 | 经验交流 | 司考论坛 | 网上书店
位置:首页 法律新闻
我的学习课堂  会员登录  新用户注册
推荐:产后两年母子患艾滋 两被告血站和医院均败诉
产后两年母子患艾滋 两被告血站和医院均败诉
[ 作者:好前程  来源:法律教育在线 ]

  经检方调解,当事人获11万元补偿,医院和血站每月还承担孩子2600元医疗费

  在医院生产两年后,母子双双患上艾滋病。妻子死后,其丈夫认为妻儿是在输血时染上的病毒,遂将医院、血站一并告上法庭索赔150万元。

  一二审败诉后,日前他向市检五分院提出抗诉申请后,在检方调解下,医院和血站一次性补偿男子儿子11万元,并每月补助2600元的生活和医疗费。昨天,调解该案的市检五分院检察官专程到了男子家回访,了解其近况。

  2002年9月20日,李某在我市一医院生下了一名男婴,产后出现大出血,医院立即给她进行输血,5天后出院。2004年5月,李某在西南医院被确诊为艾滋病,同年10月15日,两岁多的儿子也被查出感染上了艾滋病。两天后,李某因医治无效死亡。

  李某丈夫余某经过回忆,认定妻儿是产后输血感染了艾滋病。

  2005年4月1日,余某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该医院、县血站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索赔金额150万元。

  法院为查清事实,先后委托多家部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均认为,医院和血站的医疗和采、供血行为与李某感染艾滋病无明确因果关系,一二审余某父子均败诉。余某均不服判决,向市检五分院申请抗诉。检方在调查后发现,该案虽不符抗诉条件,但仍积极想办法协调。今年8月中旬,在检方多次努力下,医院、血站和余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医院和血站从人道主义出发,一次性补偿余某儿子11万元,每月补助2600元的生活和医疗费。

  昨日,市检五分院洪富处长称,如果在手术前对患者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的相关病原学做了“术前四检查”,这样的纠纷可以避免。目前,市检五分院已着手准备书面材料向相关部门建议,将“术前四项检查”列为法定检查项目。

  重庆商报

责任编辑:lawedu24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About us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加盟合作 | 联系方式
copyright(C) 2005 lawedu24.com V3.0,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教育在线 www.lawedu24.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587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