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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确定合格分数线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确定合格分数线
[ 作者:好前程 来源:法律教育在线 ]
司法部消息,11月21日公布成绩的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将全国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60分。
据了解,今年的司法考试对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15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对于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应试人员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报名参加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数突破37万人,比去年增加近8万人,创历史新高。
据了解,应试人员可于11月21日上午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地区的应试人员使用声讯电话16839800,其他地区使用声讯电话16899800.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表示,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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