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由“行政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改为“行政法律关系”(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一节) 2、“成文法在行政法法律渊源中的地位”改为“行政法法律渊源的概念”(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二节) 3、第二章 “行政组织与国家公务员”改为“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4、原第二章第六节“行政监察”改为第十二章“对行政的监督和权利救济概述” 5、“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种类”改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概述”第二节) 6、原第四章第四节“行政强制措施”与原第六章“行政强制执行”改为第七章“行政强制” 7、增加: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征用(第四章第四节) 8、增加:治安管理处罚(第六章 行政处罚 第五节) 9、删除:行政调查制度(第十章 行政程序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