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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隋彭生:2006司法考试民法要点概述之四
隋彭生:2006司法考试民法要点概述之四
[ 作者:隋彭生  来源:中国考试网 ]

第十九章合同的订立

  要约给了受要约人一个承诺权(意定形成权);要约邀请没有给受邀请人以承诺权。要
约、承诺生效,是到达主义,不是了解主义。撤回是阻止要约生
效;撤销是消灭要约效力。要约撤销权是形成权,有两个重要限制。承诺方式有两种:一为
意思通知;一为行为(意思实现)。承诺迟延有特殊措施;非实质性变更有特殊效力。以意思
通知方式承诺,到达之时为合同成立之时;到达之地为合同成立之地。以行为承诺,作出行
为之时为合同成立之时,作出行为之地为成立之地。以数据电文成立合同,成立地具有惟一
性。格式条款有三大规则。合同解释有四项规则。

  第二十章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观念的反映。先履行抗
辩权属于后履行义务人。不安抗辩权条件要求非常严格,“恶化”与“严重恶化”颇似文字
游戏。行使履行抗辩权,不影响追究相对人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有单方变更权,这种单方变更权是形成权。合意变更,约定不明视为未变更。法定
解除分为法定随时(任意)解除与法定事由解除。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随时解除权;不定期租
赁的出租和承租人有随时解除权;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和受托人有随时解除权。解除法定事由
总则有一般规定,分则有特殊规定。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与条件出现,一方可解除的合同不同
:前者自动解除;后者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意定形成权)才解除。

  第二十二章合同责任

  责任是违反义务的后果,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约定义务的后果。房屋买卖合同成立
后未办理过户登记,仍可产生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并不必然免责。
  强制实际履行是补充性救济手段,有法律不能和事实不能的限制。上山杀虎,是法律不
能,下海擒龙,是事实不能。损害赔偿的主要规则有四:其一,全部赔偿规则;其二,可预
见规则;其三,损益相抵规则;其四,减损规则。违约金分为: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约定优于法定;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补偿性为常态;3.不履行的违约金、迟
延履行的违约金和瑕疵履行的违约金,三者不可混淆。违约金可调整,要求调整一方要承担
举证责任。
  双方违约是两个违约行为、两个违约后果。一方违约,另一方行使履行抗辩权是一个违
约行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可竞合。
  缔约责任产生于缔约之际,有四种情况:其一,因过错合同未成立;其二,因过错合同
无效;其三,因过错订立了可撤销的合同而合同终被撤销;其四,成立但因当事人的过错而
不能生效。缔约责任是赔偿责任。恶意磋商、欺诈、违反保密义务等,都会构成缔约责任。

  第二十三章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买卖合同是典型的交易合同,有偿合同的规则多发源于此。首先是“一交三转”:交付
,所有权转移、风险转移、孳息转移;当然有例外。风险承担条文列有八种情况。第二是检
验责任。第三是特种买卖。分期付款买卖包含选择权;试用买卖包含默示意思表示。质量符
合约定我就买,不是试用买卖,试用期由你决定,买不买由我决定。互易当然是有偿合同。
第四是数物解除和分批解除。
  赠与人有三个形成权:任意撤销权、法定撤销权和提前终止权。公益赠与、道德义务赠
与及经过公证的赠与不能任意撤销,可以提前终止;道德义务赠与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可以法
定撤销。
  借款合同是转移所有权的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合同不但是实践合同,而且无专门约
定,就是无偿合同。无息合同仍可主张逾期利息。
  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定期租赁不能超过20年。必要费用出租人原则上要
承担;有益费用出租人原则上要支付。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这种基于债权产生的优先
购买权劣于基于物权产生的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融资租赁要判断索赔权、取回权和维修义务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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