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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名师详解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考点
[ 作者:好前程  来源:法律教育在线 ]

  作者:陈永生

  去年的试题的难度比较适中,不能那么死难,大题和05年持平,比02,03,04年容易一些。去年的刑法试题,一共考了66分的知识点,六六大顺,所以去年刑法得分率相对前几年来说还不错,六六大顺。并且这66个考点,分布在总则和分则大体各半。具体把一些刑法,去年我们说了是90分,刚好总则45分,分值45。很平衡,但是重点很突出。这66个考点覆盖了刑法的绝大多数重要的章节,以绝大多数重要的知识点,但是不是说遍地开花。就我所知,行政法的出题的老师心就挺黑,他那知识点,天女散花,弄得到处都是,很多不重要的法律法规知识点上面也有分,复习起来挺难。去年刑法的那个老师我知道,他人挺好出题也挺手下留情,重点非重点处理得特别好,重点的他使劲的考,非重点他1分不考。

  那么给大家分析一下,表现为三个方面,一个方面有些重要的章节和知识点分数比重非常高,这是一个极端。另一个极端是有一些章节大约只隔三分之一吧,有三分之一的章节考的分数比重非常高,有三分之一的章节1分不考。剩下三分之一就考到了分数比重不高。好了,首先我们看一下第一点,有些重要的章节和知识点,分数比重非常高,所以包含两个小点,第一点有些重要的章节分数比重很高。第二个知识点,有些重要知识点分数比重很高,我们刚刚说了三分之一,具体有七章,这七章就是国家司法考试法律出版社国家司法考辅导用书作为参照来出的。我给大家说一下,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近几年已经不在指定用书了,因为受行政许可法的限制,不可能搞指定的用书,但是本质上他还是指定用书的对象。从一个角度来看,一个角度操作程序和以往它作为指定用书的时候没有区别,还是和司法考试中心还有法律出版社一起来操作的。然后呢,就是参与写这个书的老师,和编写考试大纲的老师是一群人。只不过考试大纲因为就那么薄的一本,不宜把所有的人都写上去,所以只写主编。其他的撰稿人没写,但是其实大纲一般撰稿的很多的老师也很参与了,比如那个大纲和书我都参加。那个大纲和书里面,我写的是刑诉,我讲课的讲的是刑法。

  去年年前的时候,司法部的同志在2月10号之前考试大纲修改完交上去。3月1号把书修改完交上去,后来中间出了一点岔子。出了一点什么岔子呢?就是去年司法部准备把考试大纲稍做修改,怎么修改呢?最初的想法是,现在的大纲有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就是基本要求,就是每一个部门成立一个基本要求。然后下面每一章再列具体知识点,那么去年出司法在这两个基本知识点上再加上一个基本内容,把每一章的主要内容,简单写一下,并且他请北大的(潘剑峰)教授以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章为例,作为范本发给这些老师。然后要求所有老师以潘老师做的范本为例来写主要内容。我已经写了两章,后面得到通知说,有很多老师反对。说仅仅以这个范本为例,很难掌握好它的详略,详到什么程度,略到什么程度,哪些写哪些不写,不好掌握。到时候出现详略,出来了以后详略差别很大,又失考试大纲应该具有的权威性。在他的反对之下,年前由叫平了,说要快要过年了,反正过年还差10来天的样子,那这样大家暂时先别写了,年后司法部再这个问题达成共识以后,咱们再写。年后以后经过讨论以后达不成协议,达不成协议怎么办呢?基本内容不要,不增加基本内容了,但是有一点变化,就是过几年天,大家会拿到考试大纲,以前是哪一个部门发行的综合考核要求,下面每一章原来是没有考核要求的,现在每一章都有考试要求,只有这一点变化,其他的内容方面的变化是有的,比如有新的法律,新的重要的司法解释出来会增加进去,比如…法里面有关复核的就增加了不少内容,刑法没有什么太大内容,内容上增加不多。

  然后这本书呢,刑法部分是24章,其中有7章去年考试的分数比重很高。大家猜一下,这7章可能考到多少分?80分啊?这胆也太大了,比我也大胆。再猜一下,考了73.75分,占刑法90分的82%多。7章就考了73.75,我说了一下怎么来了个七五,就是在分这个试卷的时候,我这样分析的,单选题每题一分多选题二分,一共每题两分,每个被选项0.5,多选题,和不定向选择,每个被选项0.5分,这样分析来的,所以是73.75分。好,这7章大家知道吗?不想的话,我就不说的,因为时间比较紧张。那就说一下吧,总则四章。第一章刑法概述,考了12分,刑法概述考了12分。其实就考了两个点,一个点就是刑法的解释,刑法的解释也就是考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和类推解释,这考这三个概念,基本上。看起来很复杂,其实这三个概念明白以后就显得不重。第二个知识点就是罪刑法定原则。这是两个知识点考了12分。第三章犯罪构成考了8分 ,第六章共同犯罪考了8分,第十一章,刑法的材料考了10.25分。一、三、六、十一,这是总则四章,分则三章,大家能不能猜出来几章?财产犯罪,正确,考了15分。还有哪一个?房屋售房管理秩序,8.25分。第二十章还有一个大家猜一下是哪一个?正确,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考了12.25分,这三章,分则部分很重要。

  然后第二个小点,有些重要的知识点考试分数比重非常大。从06年司法考试看有7个知识点是黄金考点,就是这7个知识点大家猜一下考了多少分?10是吧?猜一下,猜错了也不扣分,怕什么。46.5分,7个知识点考了46.5分。算刑法90分的52%,哪7个知识点呢,第一罪刑法定原则,单选第一题,考了1分,试卷论述题考了大约10分,一共考了大约11分。第二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一共有三点,它这里面就考一点,哪一点,主犯要件,主犯要件是?共同的故意,这共同的故意及又考哪一点呢,内容应该相同,必须两人都是盗窃,两人都是抢劫,两人都强奸,一人强奸一人抢劫,这构不成共同犯罪。但是如果两个故意虽然不同,但是有一不能同和,可不可能定为共同犯罪呢?可以。两人的故意同,但是有部分同和的。在同和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有这个知识点,去年考了8分。共同犯罪主要就集中这里,考了8分。具体而言不定向选择我们有5个题,96,97,98,99,这五道题呢,这五道题当中呢,96、97、98、99基本上都是靠核心,核心都是考的这个知识点。

  第三自首与立功的成立案件单选第六题考了1分,不定向项选择100题考了2分,试卷大案例分析考了一个知识点,大约有4分。一共考了大约7分。

  第四利用信息卡实施犯罪应当如何定性,我们刚刚说了,多选第58题目,考的这个知识题,2分。多选第60题考了被选项,约0.5分,共2.5分。然后拐卖妇女儿童相关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相关犯罪,包括拐卖妇女罪,拐卖儿童罪,拐卖的妇女儿童,相关的这几个犯罪。这几个犯罪去年16题单选16题考了两个被选项,约0.5分。多选57题考了1个被选项,约0.5分。试卷的大案例考了一个知识点也就是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一共考了2.5分。然后抢劫罪,单选第14题考了1分,多选53题考了2分,试卷的大案例分析考了一个知识点,共计7分。

  然后第七个盗窃罪,多选59题考了两分,试卷的大案例考了一个约4分,共约9分。然后有三分之一的章节,其实三分之一,刚好三分之一。第一个没考,有八章,这八章一章没考,其中总则四章,分则四章。总则四章,第二章,犯罪概述,第九章,刑罚概述,第13章,刑罚的消灭。第14章,刑罚各案概述,这四章1分没考。分则也有4章,大家猜一下,我相信刚才分则最重要的三章大家猜出来了,最不重要的四章我相信大家也能猜出来,

  往年考渎职罪的时候往往是利用哪一个知识点来考的呢,往往是利用和受贿联系起来。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以后,国家工作人员又渎职犯罪的如何定罪,怎么处理呢?原则上怎么办?原则通常情况作为渎职变法处罚。有的时候呢,作为重罪处罚,几种情况下作为罪重处罚?五种情况下作为重罪出发,受贿以后又犯以下五罪之一的则以重罪处罚:徇情枉法罪、枉法察看、直接判取财务失职罪、直接判取滥用职权罪,拒不执行判决,最后一个不是放在这里面,最后一个是放在渎职罪里面的,最后一个是在妨害司法罪里面的,当然出题方法不一样,所以放在这儿一样。

  这是第二点,有三分之一不太重要的章节没考,然后第三点,其他章节介于这两者之间,考到了,但是分数比重不大。如第四章,孩童犯罪的事由考了2.25分,这个看起来只有2.25分,分数比重不高。但是其实是也挺高的。因为这一章就讲两个问题,一个是正当防卫,一个紧急避险,是两个问题,就考了2.25分,其实分数不低,不像有的章节,有一个犯罪构成,四个方面,每一个方面有好多内容,这里面看起来2.25分,第五章,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考了两分,然后第七章单位犯罪考了1分。第十章,刑法的体系考了两分。第十二掌刑罚的执行考了0.75分,然后第16章危害公共安全考了2.5,第十七章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考了4.25分。第二十二章,贪污贿赂罪考了3分。

  这是第三个特点。

  第四个特点,考点的重复率,06年相对于以前,04,03,02年考点的重复率非常高。高到什么程度呢?其实看一下,不是去年的如此,刑法是年年如此。总体而言,整个司法考试,考点都经常重复,而刑法尤其明显,刑法大约有30个左右知识点的,有那么二三十个知识点,两年至少会考1年,比如这个知识点去年没有考的话,今年肯定会考,明年肯定考,就是这个情况。去年没考今年肯定考,甚至是三年考两年,四年考三年,甚至年年都考,这一点以前是这样,去年还是这样。那么从去年的试题来看,以下20个知识点特别重要。第一个知识点就是罪刑法定原则,刚才我们说了考了10分,对吧。第二个知识点因果关系的判断,重点又是什么呢?因果关系的重犯,比如说一个人使出了一个犯罪行为,但是这中间介入了其他的因素,比如第三者的行为,譬如被害人自己的过错,那么这个时候如何判断前一行为和后一结果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这个知识点是个黄金考点,经常考,去年就考到了。

  这个知识点呢,03年考了一个题,06年又考了一个题目,然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人的刑事责任。02年考了一个题,04年考了两个题,06年又考了一个题。然后第四点,我们前面讲到的哪些单位能够成为犯罪单位的主体,哪些单位不能成为达到犯罪的主题,05年考了两个题,06考了一个题。

  然后第五个知识点间接故意的认定是过于自信与过于过失的区别,这里面又重点是第三点区别不是前两点区别,不是前两年区别通常考是考第三点区别。也就是行为人不希望发生危害事故的因果,有没有客观依据。尽管他们不希望危害结果,你不希望发生危害的结果,你有一定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你造成危害,我才对你采信。还有这个知识点,03年考了一个题,04年考了一个题。06年又考了一个题。然后第六个知识点,特殊正当防卫,也就是特殊防卫权,05年考了一个题06年又考了一题。然后既遂的的标准,核心是既遂的形态,行为犯,危险犯和结果犯,04年考了一个题05年考了一个题,06年又考了一个题。然后未遂与…这个只是每年都考,并且往往是一个题,把这个题点留起来,03年考了两个题,04年考了两个题,05考了一个题,06年又考了一个题。然后剥夺政治权利,核心是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剥夺政治权利适用于四种对象。其中前面两个属于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第三和第四是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个知识点,03年考了一个题,05年考了一个题,06年又考了一个。然后共同处罚的含义与适用,很简单,两句话,共同处罚不是在中线而是有一个情节相对没有这个情节的时候重一些。第二节,从重处罚,就这个知识点。05年考了一个题,06年又考了一个题,也是去年和前年了,出题的是××老师,看来这个老师对这个知识点挺感冒。然后自首与立功的区别,其实很简单。自首针对是自己的事,立功是针对他人事。05年考了一个题,06年考了三个题。然后假释的试用特点与实用条件,我刚才跟大家说过,两点,第一,累犯不能假释啊,然后暴力犯罪判十年以上的不能假释。这个知识点,04年考了一个题,06年又考了一个题。然后交通肇事罪,05年考了一个题,06年又考了一个题。然后使用假币罪与出售假币罪的区别。03年考了一个题,06年又考了一个题。这难不难呢?这个,不难。等价交换是什么呀,使用。不等价交换,以多换少,出售,有欺诈因素的是使用,没有欺诈因素的是出售。出售假币没有欺诈因素,我1万块钱,给你换100块钱,这叫出售。拐卖妇女儿童罪,其实与其相关的犯罪也是每年考,不考就出问题了。拐卖妇女儿童罪03年,考了一个题,04年考了一个题,05年考了一个题,06年考了3个题。抢劫罪,抢劫罪非常重要,每年都考。03年考了两个题,04年考了一个题,05考了一个题,06年考了3个题。…,05年考了两个题,06年又考了一个题。然后诈骗罪,03年考了一个题,04年考了一个题,06年又考了一个题,就05年没考。

  然后脱逃罪,重点是脱逃,依法被关押的犯罪,04年考了一个题,06年考了一个题。然后挪用公款被个人使用,包括哪三种情况。挪用公款被个人使用才构成挪用公款对吧,包括哪三种情况,这个03年考了一个题,04年考了一个题,06年考了一个题。较去年和前年出题的老师对这个也特感冒。这是第四个特点。

  第五个提高是综合性提升,理论性加大。刚刚我们说了司法考试是资格考试,是为将来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人员,而要做这三种行当的话,肯定什么都得懂是吧,把对方打受伤,这个时候涉及故意伤害这是刑法问题,涉及到民事赔偿这是民法问题。涉及到要赔多少,判什么罪这是什么问题,实际问题。这个官司如何打这是个程序问题。然后有些问题,法律没有明确做出规定,可能还需要依据基本法理来推。也就是说,一个案子往往是实情又有判断…既有民事也由刑事,既有立法的规定也有程序,那么可不可能一个案子去请6个律师,一个搞民事的,一个搞刑事的,一个来搞实体的,一个搞程序的,一个搞立法的规定,再请一个法学家,搞理论的,可不可能?咱们国家辩护人只能请几个?最多两个是吧。你再有钱,你是比尔盖茨也不行,就两个。在国外可能有三个四个,中国就两个,所以你要从事法律职业的话,你的知识结构性当是全面的。

  所以强化司法考试出题的规格性,一直都是司法部,孜孜以求的目标。只不过因为中国法学家们出题的专家们,多数人都只懂一个方面,没法综合。所以这个综合的脚步,综合性的脚步一直没有司法部所想像、所期望的那么高。去年4月底的时候在重庆召开了,去年4月底的时候,在重庆召开了,就是06年司法考试第一次出题研究会当时我们参加了,当时首先就是司法部的一位司长讲话,提到考试这个出题的一些基本指导思想,其中有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强化不同法之间的综合,然后要强化理论,强化理论适当的提升。这是靠基本内容,法律法规,适当的强化理论,那么去年的刑法在这个方面都有突破。怎么突破呢?第一,第一次出现了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相结合的案例,刑法要和其他的部门搞综合的,最好综合的就是刑法和形诉。他认为刑法和刑诉是形势和内容的关系,是植物的外形和植物的关系的。动物皮毛和动物的血肉的关系,要综合,肯定这两个综合,那么这两个怎么综合的呢,往年都是什么综合呢。通过刑事法方面的法律文书来综合,刑事上是法律文书的问题,刑事是法律文书格式问题,这主要是个什么问题啊?诉讼法问题,那么对这个罪名的量刑的论述是什么问题?刑法问题。这个就综合了,但是综合度很低,基本上形式是刑诉,内容是刑法的,综合程度很度。

  而去年呢,第一次出现了,案例里面把刑法和刑事综合的题目。这是什么综合的呢,行刑逼供,要从刑法的角度来说,涉及到定罪问题,第一是不是构成犯罪,第二构成犯罪的话,是构成刑事的犯罪,是构成故意伤害罪是还是故意杀人罪?好,刑事犯罪,马上产生刑诉法上的效果。所以非法取得的严格证据应当排除。这个综合度高得多。

  好了,刑法和刑事好综合。刑法还和谁好综合?民法,对吧,我们刚才说了,一棒子把对方打倒在地,涉及到误杀是刑法,涉及到损害赔偿是民法,所以去年第一次综合性提升了,第二个表现就是第一次出现了刑法方面的论述题,并且是刑法和民法综合的论述题。也就是民法里面又一项规则。民法的争议有法律的有法律依法律,没有法律的依习惯,没有习惯的依法理。我们国家没有做出这样明确的规定,其他国家做出了这种规定,引来一个国家的法条,然后要你论述,这个法条和刑法当中的罪行发行原则的关系。这个综合度比较高吧,这是去年的06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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